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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创建日期:2021-10-22
来源:粤湾商盟
阅读:850
更新日期:2024-04-25


      人们进入社会中会发生很多种关系,例如买卖关系、合作关系,医患关系,消费关系等等。尤其是进入职场,必然要产生劳动关系。有了劳动关系,就要有合同和履行之间的问题,出了问题该怎么办呢?产生纠纷该怎么解决,是仲裁还是诉讼?有哪些常见的劳动纠纷?我们今天逐一解释:


  • 什么是劳动关系?


      所谓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样建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当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必不会产生劳动关系,我们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实际关系称为是“事实劳动关系”。


  • 什么是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被申请人(诉讼叫“被告人”,仲裁叫“被申请人”)如果跟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不一致,即劳动者跟A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用人单位是B,那么具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均可列为当事人。仲裁时申请人未列入的,诉讼中可依上述原则列为当事人,即仲裁机构和法院有权追加被申请人。


  • 什么叫劳动争议的“一裁两审”?


      对于劳动争议的案件,实行“一裁二审”。即法律规定,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为什么呢?因为劳动争议的案件很多,法律关系又很简单,所以法律规定了仲裁的前置程序,其目的是尽量在专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以免增加法院的负担。如果仲裁程序中有不当之处,诉讼中应当予以纠正。


      这也是《劳动法》第79条的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劳动仲裁的特点


(1)时效性: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审理的时间是45天结案;简单的案件,还有“一裁终局”的。


(2)仲裁前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而不能越过仲裁程序直接起诉。


(3)可诉性:对于仲裁不服的,可将仲裁结果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劳动仲裁即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


  • 常见有哪些劳动纠纷?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有这些凭证就可以认定事实的劳动关系。


      2、未签订劳动合同纠纷;


      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纠纷;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没有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便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纠纷。


      非法解除的很多,我们举例说明,如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无论如何都不允许解除劳动关系。将劳动者辞退都是非法解除。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案件占了极大的比例。


      4、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和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劳动纠纷;


      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做出的最严厉的行政处分。


      5、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


      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工资有试用期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定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工资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劳保用品等。保险是指工伤、生育、待业、养老、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


      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的费用。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的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由于上述规定较为繁杂,又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不仅容易发生纠纷,而且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6、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确立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劳动合同纠纷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一方违约产生的纠纷。


      7、竞业限制协议及保密协议发生的纠纷;


      竞业限制是一项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的方式确立的权利义务的合同。典型内容是劳动者在离职后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在一定时间内不在与原单位相关或约定的业务领域从事相同或具有竞争关系的工作,并由原单位为此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偿的协议。


      而保密协议并不等于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保守公司秘密为内容的协议。对于劳动者来说履行保密协议是作为劳动者在知悉公司秘密之后应尽的义务,在保密期内劳动者若有违背保密协议的行为,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 面对劳动纠纷的态度


      对于被用人单位损害利益的劳动者,劳动者面对劳动纠纷,应该要据理力争,依法讨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对于那些故意对用人单位“薅羊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抱着“不惹事,也不怕事”的态度,直面劳动者。而在日常的管理中,用人单位应该制定完善的《员工手册》和《绩效考核手册》,并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建立劳动用工的防护网。


      总结: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难免会发生纠纷,我们今天解释了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劳动纠纷?常见有哪些劳动纠纷?劳动仲裁的特点是什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以什么态度来面对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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