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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琦注册口头禅“Oh my god”,什么是声音商标?
创建日期:2020-05-17
来源:粤湾商盟
阅读:859
更新日期:2024-03-28

“Oh my god,买它,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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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李佳琦直播的朋友,是不是都对他这句绕梁三日的口头禅印象深刻?现在,李佳琦居然想独占这句经典台词。


李佳琦要独占“Oh my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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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企查查搜索结果显示,李佳琦与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提交了一件声音商标的申请。


    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李佳琦作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占股49%。

    商标详情显示:“本件声音商标加以知名网络主播李佳琦人声,念出‘Oh my god,买它买它!’语速较快,奔放有力,极具情绪调动性,声音具有极强的个人风格和辨识度。”


    目前该申请处于“待审查”状态。声音也可以注册商标吗?今天我们来解释一下。



什么是声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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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商标是非传统商标的一种,与其他可以做为商标的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等)一样要求具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注册一件声音商标并非易事,而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声音商标审查的核心。2016年5月14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公告完成正式发证,成为我国首例注册成功的声音商标,开启了我国注册商标领域的新纪元。



    该声音标识作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的开始曲于1998年7月1日正式启用,全长40秒。


    由于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商标,不具有可视性的特点,声音一直被排除商标类型之外。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商品、服务种类的不断丰富,将声音作为商标表现形式之一的优势日益凸显。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商标,声音商标更容易根植于消费者的记忆之中,更便于区分商品及服务的来源,其传播性也因传播方式广、成本低而优于其他类型的商标,同时还可以在残障人士中扩大消费群体。


    例如,在看电影的时候只要听到“狮子吼”就可以很快识别这部电影出自米高梅公司。苹果、三星和诺基亚品牌的手机铃声、安装微软系统的电脑开机声等也可能让消费者第一时间锁定其代表的品牌。

    这些简单、易记又极具特点的声音更使其所代表的品牌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消费者熟记并对消费者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其他主播说“Oh my god”会造成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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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是:“并不绝对会造成侵权”。无论是其他的主播,还是说普通的网友,都不会因为李佳琦注册成功,而从此被禁止说这句话。


    声音商标保护的并不是文字内容,而是具有显著性的声音。假如李佳琦的声音商标注册成功,而某个主播也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声音,然后去带货,大家一听声音,如果不看脸的话,会误以为这个主播就是李佳琦,那这种情况下,某主播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该声音商标未能注册成功,未经允许模仿李佳琦口头禅音调音色,并明示或者暗示其推销服务和李佳琦有关联,以混淆诱导消费者也属违法行为。李佳琦及其公司也可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起诉对方,维护合法权益。



李佳琦注册成功的几率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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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4年《新商标法》实施至今,已经有500多件声音商标申请注册,但最后注册成功的(只)有十几件,成功率不超过3%。


    声音商标要成功的话,就必须要有显著性。声音商标对显著性的要求更高,普通的公众一听到这个声音,就能知道这个商品或者服务是谁来提供的。


    通常声音商标只有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才能具备显著性特点。李佳琦的口头禅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还需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查。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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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从李佳琦注册声音商标“Oh my god,买它买它!”说起,解释了“声音商标”的概念,同时分析了在何种情况下,会对声音商标造成侵权。


    同时,从2014年至今的6年多时间里,声音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不足3%,所以李佳琦此次申请能否沟通,还需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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