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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常见法律问题和财税风险
创建日期:2020-03-22
来源:粤湾商盟
阅读:1178
更新日期:2024-04-29



 

l  何谓减资?

 

     减资是指公司由于资本过剩或者是经营连续亏损等原因,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l  减资的类型


 

1. “同比减资”vs“不同比减资”

 

Ø  同比减资:各股东按照原来的出资或持股比例减少出资;减资完成后各股东原持股比例不变。

 

Ø  不同比减资:各股东不按照原来的出资或持股比例减少出资,各股东实际减资比例有多有少,各不相同,甚至也包括部分股东全部减除或部分股东完全不减;减资完成后各股东原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2. 返还出资、免除出资义务、消除股权型减资

 

Ø  返还出资型减资:指减资时把已经实际缴纳的出资款返还一部分或全部给股东,将导致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和资产。

 

Ø  免除出资义务型减资:指减资时免除尚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的部分或全部未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

 

Ø  消除股权型减资:指在公司发生亏损或者配合分立减资时,直接消除部分股权抵消本应弥补的亏损,或者直接减少每股金额以抵消亏损。

 


 

l  减资的程序


 

1.   权力机构出具决议: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由股东会做出减资表决;

 

2.     登报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     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登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公司减少了注册资本后,公司应该将原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对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及股份比例重新进行明确,并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

 

4.     重编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使公司的新旧股东能了解公司的现实财务状况,以便对公司未来的经营进行规划。

 

    上述相关流程缺一不可,否则可能会造成减资存在瑕疵,导致各类法律风险,使股东的目的无法实现。

 


 

l  减资常见的法律问题

 


1.     减资容易引发控股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根据《公司法》第43条,公司减资必须经2/3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换句话说,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股份比例占2/3以上,则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减资,小股东对公司的减资提反对意见毫无作用。

 

    股东之间,如果在经营中发生分歧,大股东借资本过剩进行减资将会损害公司的资本维持原则,哪怕小股东明知道大股东另有所图,也无法改变局面。

 

2.     减资容易引发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在得知公司减资时,有权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公司未履行减资信息的披露义务,导致债权人产生损失,瑕疵减资的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公司未履行减资披露义务,导致债权人未能及时行使债权保全的权利,或者债权人及时行使债权保全的权利,但公司拒绝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瑕疵减资的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目前许多公司采用“认缴出资”,如果在出资未到期之前进行减资,表面上似乎不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但认缴出资属于以后公司获取的财产数额,只是时间上晚了一点而已,故也属实质减资,如果此时的减资程序存在瑕疵,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即要求股东将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提前缴齐,在保证债权人利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再办理减资程序。

 

3.     以减资为名,抽逃出资

 

    如果股东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违法行为取走资金,可以认定其借减资来抽逃出资,股东应对该抽逃资金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将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     若存在质押,减资受限

 

    质押权人相当于债权人,当公司股权存在质押时,未经质押权人的同意,出质人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不得执行减资行为。



 

l  减资的节税功能和财税风险

 


1.     减资有节税功能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的第五条“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详细规定如下: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Ø  举个例子:

 

    A公司2018年以1000万元参与投资M公司,占M公司25%股份。截止2019年年底,M公司共有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3000万元。

 

    2020年1月M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同意A公司抽回其投资,M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减资为3000万元,股权经溢价计算,A公司共分得现金2500万元,A公司的撤资所得该如何计算?

 

    “A公司的撤资所得 = 撤回现金 – 原始投入 – 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按撤资比例25%计算,A公司应享有M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3000×25%=750(万元)

 

    因此,A公司股权撤资所得=2500-1000-750=750(万元),即A公司撤回2500万现金,但按照750万去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见,减资可使公司有节税功能,有的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甚至会用“先撤资再增资”的方式去代替“股权转让”,实现合理避税。需要注意的是,案例的情况适用于国内居民企业,如果股东是境外的投资人,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是需要缴纳股息红利的所得税。

 


2.     个人所得税风险

 

    公司减资还涉及股东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当股东减资时,导致公司的银行存款相应减少,未分配利润也减少。

 

    如果公司有利润,说明股东有分红,此时公司可为股东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返还股东

 

    但如果公司亏损的,公司的减资实际是弥补亏损的另外一种形式,股东实际上并未收回投资,只是名义上的减资。

 


    总结:

 

    今天,我们讲了企业减资的几种类型,减资的法定程序和相关流程,减资常见的法律问题和财税风险,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该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方面,要保护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企业股东和个人股东在利用减资的节税功能时,也要考虑到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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