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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 vs 合伙制
创建日期:2020-05-13
来源:粤湾商盟
阅读:1125
更新日期:2024-04-19



 

l  股份制 vs 合伙制,两种不同的投资形式

 

    如下图,如果按照企业类型去分类,主要分为“公司(有限责任)”和“合伙人企业(无限连带责任)”两大类,但由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万元,而我们今天主要讨论的对象是小微型企业,所以站在投资方式的角度,我们下面说的“股份制”主要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主要指的是合伙企业。

 

    其实,无论是股份制还是合伙制,都是“共同投资”的一种经济组织方式,股份制强调的是“投资入股”,合伙制则强调“共同经营”,是不是感觉特别的抽象,怎么才能更形象的理解这组概念?

 

    我们可以这样打比方,股份制就像朋友,关系是可密可疏的;而合伙制就像夫妻,你爱不爱都得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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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创业初始,选择股份制还是合伙制?

 

1.     假如办一家医疗器械生产厂

 

    假设你和两个朋友,Tom和Jerry,三人打算开一个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前期生产口罩和防护服等疫情刚需设备,后期加入各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那么你需要考虑,一个生产型企业,主要依靠机器和生产线,所以你经常需要筹集资金,扩大再生产,然后通过规模化的经营降低成本,实现盈利

 

    这种情况下,你、Tom和Jerry的“人力资本投入”和“投资资金投入”之间是可以分离的,采取股份制的方式,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因为你们三个人的资金都是有限的,需要不断吸收外部的资金,引入更多的外部股东来投资你的企业。股份制有利于大规模地筹集到稳定的长期资金,也有利于控制风险,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这些外部股东很多只在乎收益,并不一定要参与你的企业管理,也就是“管理权”和“分红权”的分离,你们三个创始股东要用创意和能力做好企业,外部股东则不一定在意企业本身的经营,而在意这个企业带来的利润和收入。就好像你买股票,在意的是股票涨不涨,而不是企业的经营细节。


 

2.     假如办一家律师事务所

 

    那如果你、Tom和Jerry三个人不是开工厂,而是开一家律师事务所呢?项目的成败主要依靠什么?主要依靠的是你们几个人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准。

 

    如国内知名的商业顾问,润米咨询创始人刘润,一个人带着两个助理,营业收入却可以比肩上百人的顾问机构。在律师事务所或咨询公司的企业里,人力资本处于绝对核心地位,企业的经营和人力资本不可分离。这个时候,合伙制就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了。

 

    凡是专业性要求特别强的行业,多数都会采取合伙制,除了律所和咨询公司,还有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公关公司等等。早期投资银行业务也特别依赖于个人能力和人脉资源,所以像高盛、雷曼兄弟,当年采取的都是合伙人制度,这样子就可以将个人的无形资产留在企业的内部。可是,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90年代以后,美国证券市场规模化,金融衍生工具不断发明,风险也迅速扩大,投资银行可能因为一次业务失败而导致破产的风险大增,所以合伙人又忧虑,是不是要设定一个承担风险的底线。

 

    通过医疗器械厂和律师事务所的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股份制是一种以财权为基础的经营模式,而合伙制是一种绑定人力资本,以人权为基础的经营管理模式。所以,股份制比较适用于企业的人力资本和固定资产可以分离的行业,而合伙制适用于人力资本占核心的行业

 

 

l  股份制和合伙制各自的弊端

 

经过上面的解释,创业之初,应该采取股份制或合伙制,应该是比较清晰了。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企业到了一定规模之后,都会出现问题,我们现在来看看两种方式各自的弊端:

 

1.     股份制的弊端

 

股份制是一种以财权为基础,以资金掌握话语权的模式,所以这种模式下,创始人团队很容易失去控制权。比如,团队在经过几轮的增值扩股后,虽然企业规模做大了,但创始人团队的股份也可能被稀释得很厉害,所以,一旦创始人的想法和利益与大股东发生冲突,创始人很可能被赶出公司

 

1976年,乔布斯与斯蒂夫在自家的车库成立了苹果公司,1985年,苹果公司与谷歌、IBM等大公司竞争受挫,加之乔布斯本人的独断专行,乔布斯被股东会踢出了苹果公司,一直到1997年,乔布斯才重新掌控苹果。

 

2.     合伙制的弊端

 

相比而言,合伙制的则不存在丧失控制权的问题,因为合伙制的管理权是始终不会让渡的。但合伙制存在的最严重的弊端,就是合伙人的数量是有限的,当企业需要募集大量资金时,合伙制的缺点就比较明显了。另外,在合伙制下,合伙人要对企业负无限责任,一旦面对巨额债务时,合伙人连自己家里的财产都要赔进去

 


 

l  股份制和合伙制相结合的新模式

 

    股份制的好处是便于筹集大量资金,而且股份也可以交易和转让;合伙制的好处是永远不让渡管理权,创始人始终能把控企业。

 

    股份制的坏处是创始人可能随着股权的稀释丢失控制权;合伙制的坏处是既不利于筹资,也承担着无限连带责任。

 

    我们会发现一个奇妙之处,股份制便于筹资,但容易丧失控制权,而合伙制资金实力比较差,风险也比较大,但却牢牢掌握控制权,股份制和合伙制的利弊正好对着,这不正是一组互补的关系吗?两种制度能不能结合出一种新模式呢?扬长而避短呢?

 

    作为创始人,最理想的状况,其实是能同时满足如下两点:

1.     能借助外部资金,迅速把企业做大;

2.    能一直保留对企业的控制权。

 

    举例,还是你、Tom和Jerry三人要一起创业,这次做的是一个互联网游戏公司,那么你们三个人可以先注册一个合伙企业,然后用这个合伙企业的名义,下面再注册一个股份制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控制住合伙企业,底下的股份制公司又可以进行融资,这样,就既保留了控制权,又能借助外部资金的实力。

 

    阿里巴巴集团采取的就是类似的模式,阿里前期经过几轮融资之后,软银和Yahoo的持股比例都已经大于马云团队,也就是说创始人马云已经成为了小股东。那么在“同股同权”的原则下,公司的控制权就面临着旁落的危险。所以从2009年开始,马云团队就采取了合伙制,包括马云在内的18位创始人,由创始人身份变成了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其中马云和蔡崇信是永久合伙人,他们和投资人软银、Yahoo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同意“阿里合伙人”提名的董事,软银和Yahoo都要同意。这几方持有的股份数在股东会中远超过半数,所以阿里合伙人推举的候选人成为董事,变得毫无悬念,控制了董事会,也就牢固掌握着阿里的控制权。

 

 

    总结:

 

    创业者在初始阶段,都会头疼到底要选择哪种投资形式,是股份制?还是合伙制?

 

    我们今天讲了两种形式的利弊。对于人力资本和固定资产可以分离的,需要大量稳定资本投入的行业,我们建议采用股份制。对于人力资本占核心的,需要牢固掌握控制权的行业,我们建议采用合伙制。

 

    对于既想保留控制权,又想借助外部资金的,可以选择“合伙制+股份制”的方式,即像“阿里合伙人制度”一样,搭一个架构,哪怕创始团队只是小股东,依然能保留对企业的控制权。至于如何搭建企业架构,欢迎咨询GBAA的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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